公告日期:2024-03-18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71326 证券简称:武侯高新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选举董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旭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按程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告编号:2024-010
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根据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鹿奎
罗永明
苏翊
2024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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