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5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71279 证券简称:高普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详
见公告编号:2021-010)已获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044,141.1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975,645.18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760,000.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
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
公告编号:2021-012
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 元。
(3)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5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2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全部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将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8 号图书馆 2 层 联系人:方丹
电话:010-88470008 传真: 010-88470008
公告编号:2021-012
六、 备查文件
《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