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宝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
华宝科技资讯
2018-02-08 16: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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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山东华宝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山东华宝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由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山东华宝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公司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报后审查期间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若存在的,请公司披露被列入名单、被惩戒的原因及其失信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前述事项,并说明核查方式,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3、请主办券商结合《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对公司是否符合负面清单所列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较多个人客户,公司在向个人客户的销售中涉及现金交易,2014年、2015年、2016年1-8月产品销售中现金收款额分别为 2,590,210.99元、8,862,701.85元和4,036,070.29 元,占当年的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80%、29.73%和11.39%。



(1)请公司披露针对个人客户的合同签订、发票开具与取得、款项结算方式等,并披露公司针对资金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 请公司结合发票开具与取得情况说明公司相关流转税及所得税的计提与缴纳情况;(3) 请公司说明是否存在业务员代公司收款的情况,如存在,请公司说明针对防止业务员挪用或侵吞公司款项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并披露如何保证收款入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4)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与公司资金循环相关的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执行情况,核查公司税收缴纳是否合法合规,核查公司收款入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5)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说明针对



公司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执行的具体尽调及审计程序,确认的金额占总金额的比重,并说明取得的相关的内外部证据;(6)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针对公司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5、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对比2014年度大幅增



加,(1)请公司结合业务模式、客户、产品销售数量、销售单价等因素详细分析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并充分披露。(2)请公司详细说明公司收入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 分析并说明收入的增加是否依赖应收账款的大幅增加;(3)请主办券商、申报会计师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收入确认的合理性、真实性,完整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发表明确意见。



6、关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的业务资质。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并对公司业务资质的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2)公司经营的各类产品是否依法办理流通所需要的备案或许可手续并发表明确意见。(3)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资质将到期的情况,若存在,请核查续期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若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请核查该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4)公司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若存在,请核查公司的规范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表意见。请公司就相应未披露事项作补充披露。



7、股份公司成立时,宋庆生作为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90%



股份,系股份公司控股股东。2016年12月5日,华宝科技



增资后,公司股权较为分散,第一大股东宋庆生单独持股比例未高于 50%,因此,公司由控股股东宋庆生变为不存在控股股东。但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描述“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过变化;报告期外,公司控股股东发生过变化”。请公司核查前述描述是否有误,若有错误,请公司予以更正。



8、2016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其中1,880万



股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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