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5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71265 证券简称:力天世纪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王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0 月 1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王冰,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9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力天世纪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
力天世纪信息披露负责人王冰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力天世纪、王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决定书 3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送全国股转公司。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履行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公告编号:2021-019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95 号)
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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