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71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 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在此基础上对本公司内部控 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价。现将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威尔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淮安威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淮安威博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恒明流体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00%,纳入评价。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成本、资金、采购、投资、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环境
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监管要求及《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并且制定了相关三会管理制度以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多项管理制度。
在公司内部建立了与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管理职能,部门之间及内部建立了适当的职责分工与报告关系,以确保各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及资产的维护与保管由不同的部门或人员相互牵制监督。
(1)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中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和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在《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下负责制订并执行年度综合计划和公司的总方针、总目标,明确各项主要指标,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监事会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根据公司制定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
(4)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目前有五大中心,战略研发中心、营销中心、交付中心、企管中心、财务中心,同时设立总裁办,负责跨部门流程的梳理和管理层信息的上传下达;对于各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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