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871236 证券简称:新元太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注:原则上公司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届时视疫情管控情况看是否需要其他表决方式(比如视频会议进行表决)。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23 日 9:00,预计会期半天。
如需要其他表决方式(如视频会议进行表决),会期与上面保持一致。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236 新元太 2020 年 7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山西启承律师事务所侯捷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9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41)及《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2)。
(四)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对照年度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编制了《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依据 2019 年度的经营状况及 2020 年度经营计
划,编写了《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五)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山西新元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六)审议《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45)。
(七)审议《监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4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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