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6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71227 证券简称:源和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志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总数25,6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周志超、政
彩琴为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不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同时由公司关联方周志超、政彩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为无偿担保。(此次贷款金额包含在年初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内,本次单独予以再次确认。)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股东周志超、上海宏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周志超之兄周志斌控制的企业)以及上海合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志超实际控制的企业)均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鉴于此,前述股东均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25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续贷,贷款金额为210万元人民币,合同期限为三年(2017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1日);同时由公司关联方周志超、政彩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为无偿担保。(此次贷款金额包含在年初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内,本次单独予以再次确认。)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股东周志超、上海宏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周志超之兄周志斌控制的企业)以及上海合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志超实际控制的企业)均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鉴于此,前述股东均无需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18-025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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