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6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71227 证券简称:源和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月23日,书面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6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589号燕舞东方保利广
场L楼8A03-04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周志超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0人。
公告编号:2018-00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保
函授信》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拟向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保函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2.34万元,授信期限为三个月,以最终开立的保函期限为准。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开具保函金额,在办理具体业务时仍需另行与担保公司签署相应合同,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 2018年 2月 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保函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在有效期限及总保函额度以内,本公司申请单笔保函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议案申请保函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 公告编号:2018-002
限以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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