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3
公告编号:2017-044
证券代码:871227 证券简称:源和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9月1日,书面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2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阳路1568 号四季广场16 号楼202
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周志超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0人。
公告编号:2017-04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周志超、
政彩琴为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800万为履约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5.655】%;200万元为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5.655】%。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议案贷款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超及其配偶政彩琴拟为前述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800万为履约贷款,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保, 该担保为有偿担保;并拟以登记在政彩琴名下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繁锦路1288弄的房产为2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该担保为无偿担保。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担保事项已在《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中预计(公告:2017-010),并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2017-018),本次担保后,周志超、政彩琴为公司关联担保的金额未超过2017年度的预计金额,周志超、郑彩琴为公司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不属于超出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因此不需要提交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告编号:2017-04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表决事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议案申请贷款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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