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7
证券代码:871227 证券简称:源和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志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代表)共3位,代表股份2560万股,占
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5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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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周志超、政彩琴、周志斌为贷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410万元人民币,其中200万由上海浦东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一年,该担保为有偿担保;210万为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三年,抵押物为在黄兴路1778 号的房产,权利人为周志超;同时由公司关联方周志超、政彩琴、周志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为无偿担保。并由公司关联方:周志超、政彩琴、周志斌为贷款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为无偿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6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股东周志超、上海宏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周志超之兄周志斌控制的企业)以及上海合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志超实际控制的企业)均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鉴于此,前述股东均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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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周志超、政彩琴、周志斌为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一年,该担保为有偿担保;同时由公司关联方周志超、政彩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为无偿担保。并由公司关联方:周志超、政彩琴、周志斌为贷款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为无偿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6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股东周志超、上海宏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周志超之兄周志斌控制的企业)以及上海合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志超实际控制的企业)均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鉴于此,前述股东均无需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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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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