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6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71227 证券简称:源和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志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代表)共3位,代表股份2560万股,占
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5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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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24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周志超、政彩琴、周志斌为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由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为有偿担保,担保费用为6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关联方:周志超、政彩琴、周志斌为贷款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为无偿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6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股东周志超、上海宏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周志超之兄周志斌控制的企业)以及上海合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志超实际控制的企业)均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鉴于此,前述股东均无需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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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24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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