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证券代码:871227 证券简称:源和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志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代表)共3位,代表股份2560万股,占
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5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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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周志超、政彩琴为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所需,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于2017年4月28
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490 万元
人民币,期限为壹年,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为该笔贷款提供融资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志超及其配偶政彩琴为公司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6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股东周志超、上海宏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周志超之兄周志斌控制的企业)以及上海合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志超实际控制的企业)均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鉴于此,前述股东均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周志超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继续向周志超租赁其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0号2号楼7层705室房屋作为青岛分公司经营场所,租2
赁期限为3年,该租赁为无偿租赁。公司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拟于
2017年4月份向关联方周志超借款,借款金额最高为人民币300万
元,该借款为无息借款,2018年4月30日前归还。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6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股东周志超、上海宏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周志超之兄周志斌控制的企业)以及上海合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志超实际控制的企业)均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鉴于此,前述股东均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荣红梅
结论性意见:
同意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3
2017年4月27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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