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2
证券代码:871203 证券简称:旭梅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旭梅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7月11日,上海旭梅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旭
梅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现
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公司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
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现有股东李镇洲、李廷轩、李芷琳、陈惟中已作为本次发行对象参与本次认购,剩余其他在册股东——上海旭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旭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旭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旭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7年6月23日出具了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认购权,并在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不转让股份的承诺书。
(二)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本次股份认购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6日。
(三)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中,在册股东缴款安排与新增投资者一致。详见“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投资者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的《2017年第一次股
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08 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7,500,000 股(含),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900,000.00 元(含),全部由认购人以现金形式进行认购。其中,除核心员工肖赞华和高宪枫外,其余认购对象均为公司在册股东。参与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认购数量 认购对价金额 认购价格 认购对象 认购方式
号 (股) (元) (元/股) 身份
1 李镇洲 4,840,000 14,907,200 3.08 股东、董事长 现金
2 李廷轩 4,840,000 14,907,200 3.08 股东、董事、 现金
副总经理
3 李芷琳 2,420,000 7,453,600 3.08 股东 现金
4 陈惟中 2,420,000 7,453,600 3.08 股东、董事、 现金
总经理
5 肖赞华 1,788,000 5,507,040 3.08 核心员工 现金
6 高宪枫 1,192,000 3,671,360 3.08 核心员工 现金
合计 17,500,000 53,900,000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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