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公告编号:2020-0027
证券代码:871195 证券简称: 皇封参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其他
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以及目前受不同地区疫情分级政策影 响,皇封参主要客户、供应商未及时全面复工,致使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审计人员无法如期实 施现场走访程序。
基于上述未完成对重要客户、供应现场走访程序,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出具 2019 年度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
(三)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公告编号:2020-0027
(四)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6 月 26 日前
(五)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配合事务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目前已经执行了预审程序,完成了综合风险评估、财务报表分析、部分项目的实质性程序等工作。
三、风险提示
根据证监会及股转相关规定,确因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应当在疫情因素消除后两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
告,原则上不晚于 6 月 26 日。如若公司不能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要求履行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挂牌公司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且自期满之日起 2 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按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因此,公司如未能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含)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告编号:2020-0027
联系人:马东方
联系电话:0439-7908006
邮箱:hfsdongmiban@163.com
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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