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3
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靖宇县花园镇巴里村)
公开转让说明书
推荐主办券商
(杭州市杭大路1号)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挂牌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I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前,公司治理机制及内部控制不完善。公司在中介机构的辅助下,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已建立规范的治理机制,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在落实并执行上述内控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过程同时,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主营业务要求与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规范,公司管理层的规范治理及内部控制意识将进一步提升。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人员不断增加,将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着因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发展的风险。
二、种植人参用地风险
公司目前种植人参使用的土地为向农村承包经营户、集体林场或国有林场租赁或合作而协议取得的,因此存在参地到期后无法继续租赁或使用的风险;若没有足够的储备参地,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此,公司一方面将积极探索陈土再利用技术,并在严格按照林参间作协议还林的基础上,争取延长林地使用期限;另一方面正在积极协商租赁新的人参种植储备基地用于开展人参种植相关工作。
三、生产经营季节性波动风险
人参的采购、销售具有较强的季节性,一般人参集中收获上市的时间为每年三、四季度。公司每年的采购、销售基本集中在三、四季度,其他季度公司业务较少。虽然公司积极应对,力争各个季度都有生产订单,以缓解三、四季度的销售压力,但无法规避生产经营存在较强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取得了吉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局、吉II
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322000023号),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优惠政策。2016年度,公司被重新认定为省高新技术,目前已过公示期,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近期发放。
根据国税函[2008]第8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皇封参隆参业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政策。
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取消,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从事人参的种植和销售,如果人参的种植环境遭受旱、涝、冰雹、霜冻、森林火灾、病虫害、地震等自然灾害,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影响。虽然公司将积极预防和应对前述自然灾害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且存货储备充足。但如果人参种植区域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2016年7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以及201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
余额分别为92,402,857.70元、79,196,492.04元和98,646,077.95元,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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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