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3
关于推荐
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及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封参业”、“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我公司对皇封参业的财务状况、业务情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皇封参业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浙商证券推荐皇封参业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对皇封参业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财务、公司治理、公司合法合规方面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皇封参业董事长、董事、财务负责人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二、挂牌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前身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7日。2016年8月
29 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折合成股本
7,800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7,800万元。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5日出具“大信审字第1-01647号《审计
报告》,截止2016年4月30日皇封参业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83,303,027.35元。
经全体股东确认上述经审计的净资产折为7,800万股,其余105,303,027.35元计
入资本公积。2016年8月25日,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相关议案。2016年8月29日,皇封
参业在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62269613046XG的《营业执照》。
因此,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所规定的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
因此,公司满足“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所处行业为人参种植业、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为人参种植、加工、销售。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属于“A01农业”、“C27医药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_T4754-2011)属于“A170 中药材种植”、“C2730中药饮片加工”;按照《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可归类为“中药材种植”(A0170);按照《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可归类为“中药”(15111112)。
公司的经营范围:人参、西洋参、中药材种植及系列产品加工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土特产品、林蛙、鹿茸系列产品销售;现场制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经销;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人参的种植、加工、销售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90%以上来源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人参种植、加工、销售业
务。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1-01780号),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14年度94,271,624.22元、2015年度111,713,754.71元,2016年度1-7月14,642,860.05元,净利润分别为2014年度 23,094,182.52元、2015年度31,353,758.08元、2016年1-7月-8,867,573.86元。
受公司所在行业生产经营季节性影响,2016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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