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3
证券代码:871189 证券简称:ST 友信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友信宏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189 ST 友信 2020 年 11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北京友信宏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需求,在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京 0106 民初 31961 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京 02 民终 5792 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就(2020)京 0106 执 12730 号、(2020)京 0106 执 1387 号的执行结果,向在册
股东东莞正扬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本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
数量为 2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60.00
万元,所募集到的资金主要用于归还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鉴于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发生变更,发行事宜超过股东大会授权的 12 个月的有效期,根据股票发行相关规则重新进行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友信宏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0-066)。
(二)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挂牌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需要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在本次发行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共同监管。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结束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将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拟定、批准、签署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及其他材料;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作提交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更新申请材料;
(3)聘用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4)本次股票发行股票变更登记工作;
(5)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6)本次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