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8
招商证券
关于中御建设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招商证券作为中御建设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中御建设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中御”)与招商证
券签订的《挂牌转让并持续督导之总服务协议》、《融资财务顾问协议》、《持续督导协议书》,ST 中御未全额缴纳推荐挂牌费用,未缴纳定向发行财务顾问费用,并且已累计七年(2017 年至 2023 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持续督导费用。招商证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
指南》的规定,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对 ST 中御进行第一次书面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止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ST 中御尚未支付上述欠款。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规定,若 ST 中御经招商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推荐挂牌费用、持续督导费用、财务顾问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
个月,招商证券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根据《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招商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ST 中御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向 ST 中御提起书面催告,并将持续关注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
在相关持续督导协议解除前,主办券商仍将根据《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督促 ST 中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ST 中御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足额缴纳推荐挂牌费用、持续督导费用、财务顾问费的书面催告》
招商证券
2023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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