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禾生态: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后)
邦禾生态资讯
2023-03-07 15: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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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07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71177 证券简称:邦禾生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南京邦禾生态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实质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南京邦禾生态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相应内容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益民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益民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拟终止挂牌或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以二者孰早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公告编号:2023-011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拟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二者孰高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对象按照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终止挂牌后尽快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并履行回购义务。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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