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7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71177 证券简称:邦禾生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南京邦禾生态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经事后审核发现,因相关工作人员疏忽,信息披露存在错误,现将已披露的公告进行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五)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六)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5个自然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对象按照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终止挂牌后尽快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并履行回购义务。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异议股东所持股票的义务;
公告编号:2023-012
更正后:
(五)回购价格
拟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二者孰高值。
(六)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对象按照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终止挂牌后尽快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并履行回购义务。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异议股东所持股票的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南京邦禾生态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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