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科技术:公司章程
艾科技术资讯
2022-07-21 17: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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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21


证券代码:871148 证券简称:艾科技术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佛山市艾科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截至2012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Guangdong AKE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3号楼三楼304单元,邮政编码:528200

第五条 公司总股本为4,2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3万元。


第六条 公司是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求实、共享、发展。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其他专用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以及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 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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