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9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71136 证券简称:利达环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事由和召集程序合法、合规。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 时。
无其它投票方式
公告编号:2021-006
预计会期,1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136 利达环保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卓颂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王皓焕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暨南街道淀荡畈村利达环保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依据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告编号:2021-00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拟订了《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以及报告摘要。
(四)审议《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 2019 年度财务经营情况,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暂不进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六)审议《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 2020 年公司经营情况,在分析 2020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市场开拓、销售价格等因素对预算的影响,编写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等相关事务的议案》
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1 年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于业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多个银行申请授信,分散风险)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借款,还会包括承兑汇票等其他银行业务。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要与银行签署相应的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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