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24
证券代码:871131 证券简称:德春电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汤家二路 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成月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3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财务负责人钱彩洁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自身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已就拟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按照相关规则,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日交易日起停牌。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m.cn)发布的《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有效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m.cn)发布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终止挂牌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事宜,包括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申请。
(2)起草、批准、签署、修改、呈报、接收、执行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3)办理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各项手续和其他有关事项。
(4)以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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