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9
证券代码:871131 证券简称:德春电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对外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拟定为徐州德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注册资本拟定为 1000 万元,注册地址拟定为徐州市沛县(暂定),经营范围暂定为高低压成套电力设备研发、制造、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暂定),以上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 5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六)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 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徐州德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徐州市沛县(暂定)
经营范围:高低压成套电力设备研发、制造、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暂定)。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 额或投 出资方式 认 缴 / 出资比例或
资金额(元) 实缴 持股比例
江苏德春电力科 10,000,000 现金 认缴 1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
√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本次投资系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为拓展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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