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871131 证券简称:德春电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江苏德春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议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批准本次会议。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不设网络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10:00
预计会议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131 德春电力 2022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汤家二路 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om.cn)发布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2-003)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2-014)。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提请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长的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对 2021 年年度实现的利润暂时不进行分配,也暂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提请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om.cn)发布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
(八)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om.cn)发布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om.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十)审议《关于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om.cn)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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