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71122 证券简称:喀什银行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了分析。
2.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3 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计划财务部出具的《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3 年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制定的。
2.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能够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立足长远发展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19
2.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22 年超出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内审部门对 2022 年度业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梳理,对存款、贷款等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统计,并对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针对上述议案,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2.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增补杨正贵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及时有效地做好董事增补工作,公司拟增补杨正贵为执行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法》《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郭金龙、曹新民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
公告编号:2023-01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