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25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871122 证券简称:喀什银行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喀什农商银行 1904 会议室+钉钉视频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钉钉视频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0 月 11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洋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长温且姆·图尔荪,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杨正贵,监事李莉,办公室主任李丽红,合规风险部总经理田晓龙,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核销部分不良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喀什农商银行资产质量,保障稳健经营,根据财政部《金融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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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 年版)》(财金〔2017〕90 号)的文件精神, 拟对本行符合核销条件的部分不良贷款进行核销。在核销上述不良贷款后,本行将坚持“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原则继续追索,最大限度维护本行合法权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文件和监管要求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职工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股东所持限售股份按比例解除限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田晓龙为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
总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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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 2019 第 9 号)以及《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行行长努尔斯曼·吾吉提名,拟聘任田晓龙同志担任本行风险总监,待喀什银保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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