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71097 证券简称:三合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顺德三合工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刘晖、黄洪燕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刘晖、黄洪燕采取限期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刘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黄洪燕 董监高 董事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无合理理由未配合提供核查资料。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经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查明,2022 年,刘晖控制的企业佛山市顺德区维彤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佛山市顺德区锦上技术咨询合
公告编号:2024-004
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洪燕控制的企业佛山市远思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佛山市远思达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大量减持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
公司管理一部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向公司及主办券商发送专项反馈意
见,要求核实并说明是否存在参与非法推介、分销股票的行为。刘晖、黄洪燕及控制的企业无合理理由未配合提供要求核对的银行流水,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管理一部依据《治理规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刘晖、黄洪燕给予限期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要求刘晖、黄洪燕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按期改正完毕。如拒不配合,公司管理一部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惩戒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04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在收到自律监管决定文书后,即转告刘晖、黄洪燕本身,并明确要求两人在十个交易日内按自律监管决定文书的要求提供银行流水、整改方案并改正完毕。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对刘晖、黄洪燕采取限期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编号: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42 号)
广东顺德三合工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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