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信达: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捷信达资讯
2022-03-24 19:15:3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3-24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71085 证券简称:捷信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捷信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保; 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六)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
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

公告编号:2022-015

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 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 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 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
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须承担赔偿责
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
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 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 临时报告、股东大会、说明会、一对一 临时报告、股东大会、说明会、一对一 沟通、电话咨询、邮寄资料、广告、媒 沟通、电话咨询、邮寄资料、广告、媒 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路演、现场 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路演、现场
参观、公司网站的信息披露等。 参观、公司网站的信息披露等。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
可以自行协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