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4
证券代码:871085 证券简称:捷信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厦门捷信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育仁承诺: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安排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回购申请;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份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相关事宜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因异议股东自
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解决机制
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公司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信息如下:
联系人:翁珊琪
联系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波路 707 号之二
联系电话:18965815933
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捷信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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