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2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71085 证券简称:捷信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捷信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捷信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 18,061,020.36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送红股 6,002,841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99,920.09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014,2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
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9995 元。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0,014,208 股,分红后
总股本增至 36,017,049 股。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999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99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699550 元。
(3) 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1-011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13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7 月 14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 (%)
限售流通股 22,251,490 74.14 4,450,298 26,701,788 74.14
无限售流通股 7,762,718 25.86 1,552,543 9,315,261 25.86
总股本 30,014,208 100.00 6,002,841 36,017,049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6,017,049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51 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波路 707 号之二联系人:翁珊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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