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1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71056 证券简称:ST 苏华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收到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67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尤燕华 董监高 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
责人
滕新学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股份冻结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35
一、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未能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股份冻结披露违规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戎君持
有的公司股份14,500,000 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至 2025 年11 月14 日止;2023
年 1 月 11 日,戎君持有的公司股份 17,000,000 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至 2026
年 1 月 10 日止。上述冻结股份合计 3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 若
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针
对以上冻结股份,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2023 年 4 月 25 目补充
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尤燕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及股份冻结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时任董事会秘书滕新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公司股份冻结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尤燕华,时任董事会秘书滕新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35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 《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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