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电子: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华菱电子资讯
2020-05-11 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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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11


公告编号:2020-026

证券代码:871018 证券简称:华菱电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第一大股东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为本次回购对象:

1.在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回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60 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方式明

公告编号:2020-026

确提出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内所持有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春林

联系电话:0631-5671018

传 真:0631-5684988

联系地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 159 号

特此公告。

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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