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7
证券代码:871018 证券简称:华菱电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增加第四十六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
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四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五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见及理由。”
第六十八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第六十九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
作出报告。” 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告。”
第七十七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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