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1008 证券简称:恒源洁具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恒源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0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008 恒源洁具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郑和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恒源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及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对 2023 年度公司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 2023 年年度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和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作用。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工作,现根据相关要求编制了《浙江恒源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4,522,657.6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000,466.59 元,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 29,681,820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分配 1.684533元(含税)人民币,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00,000.5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涉及股本变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基础,公司编制了《浙江恒源洁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基础,结合 2024 年公司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浙江恒源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2023 年度监事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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