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0886 证券简称:ST 聚房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州聚房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9 月 8 日,广州聚房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聚房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349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
止挂牌。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
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聚房”。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3-024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彭捷
联系电话:13922201399
邮箱:raymondpeng@ilegend.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吉山新路街 112 号祥益科技小镇 1 栋 302 房
(二)券商联系人:郭晓霞
联系电话:0755-3308985
邮箱:guoxx@swhysc.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安联大厦 29 楼
特此公告。
广州聚房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