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1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0877 证券简称:星星服装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方案的议
案 》,并 于 2024 年 4 月 1 日 在 全国中 小 企业股份 转让系 统 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定向回购价格为2.12元/股,数量为18,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311%,回购资金金额为38,16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公告编号:2024-011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 日通知债权人, 并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在《江淮晨报》上刊登《减
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工作日 9:0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联系人:李亚琴 联系电话:0564-3698889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其他信息
回购并注销股票方案的后续审批、股份注销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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