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4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70876 证券简称:鼎安交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州市鼎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年报相关议案,详情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披露出席会议律师信息如下:机构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出席律师:孙顺舜、邓克尔
邓克尔律师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因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签字律师之一的邓克尔律师变更为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驹骋律师,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出席签字律师最终确定为孙顺舜、张驹骋两位律师。
特此公告。
广州市鼎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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