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5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70874 证券简称:国民银行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陆宁生、翁巧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3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陆宁生 董监高 董事长、行长
翁巧燕 董监高 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被露。
公告编号:2024-015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有关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未进行公告披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第三十七 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九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六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陆宁生、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翁巧燕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 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
决定对公司及陆宁生、翁巧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强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切实提高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程度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进行深刻反省,将继续深入学 习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
公告编号:2024-015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7 号
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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