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泰: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
华信泰资讯
2020-12-15 18: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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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15



证券代码:870872 证券简称:华信泰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华信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782048324



承诺主体名称 实际控制人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终止挂牌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对异

议股东保护措施承诺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承诺有效期



个月内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

承诺履行期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承诺履行期届满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为充分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票同意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亦未授权他人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文件(包括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持有股份数量及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的义务(未被限制交易的股份除外),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二)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



每股股票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取得股票时的每股初始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

自然日内为异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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