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8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70870 证券简称:华信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华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
(三)变更原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1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于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于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
公告编号:2017-011
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
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1-6月财务报表
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714,143.76元,“营业外收入”
科目减少714,143.76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华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华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深圳市华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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