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智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华信智能资讯
2017-08-19 01: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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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8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70870 证券简称:华信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华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



(三)变更原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1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于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于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



公告编号:2017-011



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



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1-6月财务报表



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714,143.76元,“营业外收入”



科目减少714,143.76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华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华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深圳市华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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