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的公告
摘牌建设资讯
2022-04-22 17: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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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70868 证券简称:城乡建设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

施决定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2 号)、《关于对苏天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1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4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4 月 1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福建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苏天锋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04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中期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苏天锋,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苏天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2-004

《关于对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2 号)、《关于对苏天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1 号)
福建省城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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