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4
广东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1日9:3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广东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关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二)审议《关于向东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关于向东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三)审议《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中的以下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包括:
(3)权益分派过程中的其他必要事宜。
(五)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随着公司技术不断突破,业务范围逐渐扩大,行业知名度持续提升,公司产品和技术已遍及全国,公司已逐步发展成为一家全国性运营的企业,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全国性布局,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无区域名称,由“广东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更名后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不变,仍为证券简称“开普云”、证券代码“870863”。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七)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8年修订)》(公告编号:2018-025)。
(八)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18年修订)》(公告编号:2018-026)。
(九)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对室外投资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外投资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公告编号:2018-027)。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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