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公告编号:2024-070
证券代码:870840 证券简称:鼎欣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并由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选举郭明星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郭明星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资格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选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江威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江威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资格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
公告编号:2024-070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陆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陆璐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资格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罗喆敏先生、彭渤先生、雷朝克先生、高永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陆璐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资格能力和工作经验,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丁芸、涂书田、宗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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