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0840 证券简称:鼎欣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延长《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的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5 日,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该议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延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5 日,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该议案符合《公司法》等法
公告编号:2024-028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丁芸、涂书田、宗刚
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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