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0760 证券简称:九加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西九加一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及
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给予山西九加一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山西九加一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孔苗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西九加一生态环境治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理股份有限公司
徐丽霞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孔苗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6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徐丽霞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孔苗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山西九加一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徐丽霞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孔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6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本次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件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公司会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对山西九加一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2、《关于对山西九加一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孔苗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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