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江苏盛鸿大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70728 证券简称:盛鸿智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盛鸿大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江苏盛鸿大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鸿智能”或“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报告编号:苏亚苏审[2020]343 号),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如下:
一、导致非标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苏亚苏审[2020]343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㈠ 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江苏盛鸿大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13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盛鸿大业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合计 95,821,074.35
元,坏账准备余额合计 17,679,130.70 元,其中应收账款余额 91,683,125.42元、坏账准备余额 16,893,928.22 元,其他应收款余额 4,137,948.93 元、坏账准备余额 785,202.48 元。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占原值的 18.45%,应收款项期末账面价值合计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52.39%。由于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的确定依赖公司管理层的判断,虽然我们执行了相应的程序对应收款项减值事项进行查验,但无法判断 2019 年度的应收款项减值情况是否公允反映,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㈡ 存货中发出商品事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盛鸿大业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余额为8,964,995.98元。我们实施了函证,但未能收到回函,也未能实施替代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盛鸿大业公司账面存货中发出商品的存在和计价的准确性,无法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该事项的说明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董事会表示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针对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如下:
㈠ 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江苏盛鸿大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13
由于下游客户受贸易战影响,客户资金回笼放缓,使公司应收账款累计金额的规模较大。由于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的确定依赖公司管理层的判断,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江苏苏亚金诚会所的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 2019 年度的应收款项减值情况是否公允反映。
针对该情况,公司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组织专人负责款项催收,对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账款,实行重点集中清理,以降低应收账款的规模;对客户进行筛选,选择优质客户,让利客户,加速货款回收,降低坏账风险。
㈡存货中发出商品事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盛鸿大业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余额为8,964,995.98元。我们实施了函证,但未能收到回函,也未能实施替代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盛鸿大业公司账面存货中发出商品的存在和计价的准确性,无法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针对该情况,公司将在以后增强对自身及子公司的管理,适当筛选客户与供应商资质,建立并完善客户供应商联络档案库,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形成有效的内控体系。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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