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3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870710 证券简称:中孚环境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2022 年 6 月 30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
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GF2022060082),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停牌。
(二)收到审核问询(及提交回复)
2022 年 7 月 22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disclosure/2022/2022-07-22/1658493365_131417.pdf
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查阅地址:http://www.bse.cn/disclosure/2022/2022-09-21/1663745632_489991.pdf
公告编号:2023-006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查阅地址:http://www.bse.cn/disclosure/2022/2022-09-30/1664533689_164031.pdf
(三)中止审核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
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即将过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
定,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并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获审批
通过,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已完成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的更新工
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2 年 1-6 月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
10153 号),前述中止审核情形已消除。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
交了关于恢复北交所上市审查的申请。
(五)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其中,《关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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