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车无忧:关于补充披露公司主要股东与投资人签订对赌协议的公告(补发)
淘车无忧资讯
2023-10-26 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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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870689 证券简称:淘车无忧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淘车无忧汽车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淘车无忧”)存在股东与投资人签订涉及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以下简称“对赌协议”)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相关对赌协议的基本情况

投资人一:北京好车成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车成城” )

好车成城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戚晓诚以及公司股东南京源帮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源帮”)于2019年2月签订《补充协议》。涉及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7.1、投资人有权在知悉发生下方任一回购事件后的九十(90)日内,根据投资人的自主决定,向创始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回购通知”),要求创始股东按照下述第7.2款规定的价格以第一顺位优先(若同时存在其他要求回购的股东)回购投资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创始股东有义务在收到回购通知后的六十(60)日内按照第7.2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向投资人购买回购股份并支付相应的回购价款: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仍未能完成合格上市。“合格上市”是指公司在投资人同意的境内A股市场(包括但不限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但不包括新三板)或境外上市或公司被重组并购等可实现投资人退出的情形,且届时最低估值和最低募集资金应当经过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


(2)主要股东于合格上市前出现对交易协议的重大违约行为或出现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有其他股东要求公司或创始股东赎回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避免疑义,1)本条是指其他股东与公司或任何主要股东约定的回购权触发事件实际发生时,该等其他股东所要求的回购,并且2)本条不包括员工持股实体因员工激励之目
的或主要股东为管理层回购需要增持公司股份从而购买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7.2、本协议第7.1款项下购买回购股份的每股出售价格应以以下任一方式
计算得出的金额较高者为准,并加上投资人在公司已累积的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或已宣布但尚未分配的红利和/或股息之和;(1)公司届时公平市场价格除以公司届时发行在外的股份总数;或(2)投资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单位价格加上按照
10%年单利计算的回报之和所计算得出的价格(期间自实际支付日起,至回购完
成之日止,一年按照360天计算)。“公平市场价格”就公司的资产或投资人在
公司的股份而言,公司在任何特定时点的公平市场价格应为投资人与各创始股东在该时点一致同意的公司价值;或者在投资人与各创始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根据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投资人与各创始股东(作为一方)共同指定的某一家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的结果(评估费用由创始股东承担)。”

投资人二: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飞凡协立物联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通金源汇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并简称“协立”)

2022年9月,协立与戚晓诚以及南京源帮签订的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触发

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甲方中的一方或多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
的价格回购甲方持有的丙方全部或部分股权。丙方承诺对乙方的回购义务进行连带保证。乙方转让股权或不再是丙方股东的,不免除其回购义务:


1、丙方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合格IPO(指以丙方为申报主体,在国内A股市场主板、创业板或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主板(不含新三板)实现公开发行及上市或其他甲方书面认可的上市方式);

2、乙方或丙方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所有相关投资协议、文件的约定及其陈述与保证或出现欺诈等诚信问题的;

3、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主管机关责令停业,或发生重大问题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被申请破产清算、重整的;

4、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到行政责任、仲裁、诉讼,导致继续在丙方任职会对丙方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投资人三: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科发金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科发宝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并简称“科发”)

2018年6月,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高管陈林、原高管戚晓诚、王长久、樊守森、唐胤以及淘车无忧签订了以下特殊投资条款:

“2.1如果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但非义务)要求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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