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70679 证券简称:森源达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森源达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森源达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认为焦宇先生、张亚辉先生、胡爽先生、高晓梅女士、王金凤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同意选举焦宇先生、张亚辉先生、胡爽先生、高晓梅女士、王金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认为杜光远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
公告编号:2024-038
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同意选举杜光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认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而且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投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同意该议案。
北京森源达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光远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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